唐颖慢慢瞪大眼睛。

    “你、你们?!”

    吴亟没再管她,抬了抬下巴,转身走了。

    有时候沉默反而是最好的回答。

    维尔斯并不介意被他当作枪使,甚至为吴亟做事,就是他的使命。

    此时他不紧不慢地跟上去,彼此之间留有一指宽的距离,浑身上下都没挨着,但在唐颖看来,却透露着一种旁人难有的亲密。

    她识趣地留在原地,双唇紧抿,眼里泛起深深的不甘。

    “什么叫电灯泡?”

    走出一段距离后,维尔斯偏头看向吴亟,明知故问。

    吴亟瞟了他一眼:“一种照明工具,是你太太太太爷爷年代的古董了。”

    维尔斯又问:“这和那个女人有什么关系?”

    “没关系。”吴亟总算瞧出他的故意来了,立马转移了话题,“下一条线索在哪里。”

    维尔斯垂下眼,拙劣地装着可怜:“你只想利用我。”

    吴亟才不惯他:“好吧,我自己找。”

    “哎,”维尔斯拉住他的手,“开个玩笑都不行么。”

    吴亟没有挣扎,因为明知道是挣不开的。

    神经病霸道起来就这么让人无奈。

    他叹了口气:“没说不行,你随便开。”

    但配不配合又是另一回事了。

    听出他的言外之意,维尔斯顿了顿:“跟我来。”

    脸上所有惺惺作态的痕迹都不见了,惯来示人的淡漠神情重新挂起,仿佛一切如常。

    吴亟却意识到他这回是真的失落。

    比起正经起来,更加让人捉摸不透的维神经,还是装模作样的小维同志比较“可爱”。

    虽然脑回路都不怎么正常就对了,但不正常和更不正常之间,他还是要选择前者。

    感觉人就是贱的,往往失去了才懂得珍惜。